信阳师范学院教学咨询与督导工作条例
(试行)
一、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。学校聘请部分离退休专家、教授为院教学咨询与督导员,在全院普通本专科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开展教学咨询督导工作。为便于其开展工作,特制定本条例。
二、教学咨询与督导员由离退休职工管理处提名,教务处报学校批准,院长签发聘任书。
三、教学咨询与督导员设立文,理两个小组,各小组设组长一名。其职责是: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;
检查教学过程各环节工作情况,并向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反馈;帮助教师改进教学内容。方法,总结和推广教书育人先进经验;
提出改进教学管理的措施,当好教学管理参谋。
四,教学咨询与督导员在教务处组织协调下开展以下工作:
1、深入课堂,实验室、考场、阅览室、体育场、实习基地等,了解,掌握课程教学进度、教师备课、授课、作业批改情况;
2、抽查或检查教师调、停课制度执行情况,按时上、下课情况,掌握考勤情况等;
3、进行听课。评教活动.帮助教师改进课堂教学方法,提高课堂教学质量。每学期的听课、评教活动内容由各组安排,一般每周不少于两次;
4、采取不同的方式, 了解学生在学习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,征求学生对教学及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;
5、以上活动由各小组组长视情况自行安排,每周不少于4次。每次活动结束后,写出简要总结交教务处备案。
五、教处处负责对教学与督导员工作的组织与协调:
1、每学期开学后,召开一次督导员会议,制定工作计划,安排工作任务。学期结束后,召开一次总结会,总结经验,查找问题;
2、咨询与督导员活动应有记录,及时认真填写活动日志;
3、学校每学期召开一次中。青年教师经验交流会,请督导员传授教学经验;
4、对教学咨询与督导员所取的意见和建议,教务处负责汇总,及时向院长汇报,并向各教学单位通报。
六、教学咨询与督导员聘期为一年,一年一聘,凡被聘任的,由学校支付聘金,每人每年3000元,年终一次性支付。